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各类调味电子烟将成为过去式
本报讯 近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41700-2022《电子烟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以下简称“电子烟国标”),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。 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电子烟新国标着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,对电子烟的口味、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标准规定。 鉴于水果、食品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,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,“电子烟国标”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,并明确要求“雾化物应含有烟碱”,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 据法治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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